通 知
根据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新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<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的通知>》文件要求,将在我校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(技师、高级技师)评价报名工作,现转发全校。
注意事项:
1、各二级学院和校属行政各单位指定专人(1人)负责组织此项工作涉及的一切事务;
2、严格按照文件中的相关要求,报名和提供相关材料,统一上交本单位负责人;
3、技师和高级技师,严格按照指定的职业(工种)、报名条件报名,一定是与本人专业相同或相近,杜绝跨专业报名;
4、名额有限,所有单位提交材料后,经学校再次审核筛查,然后提交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审核;
5、提交材料截止时间:5月27日上午12点;
6、提交地点:图书馆9楼909室 王铁13633860639
继续教育处
2024年5月16日